《幼儿园指导教育纲要》明确提出,**幼儿安全是幼儿园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幼儿安全,是每个教育工作者的共识。然而,面对不断发生的幼儿在园安全事故,又有太多无奈的叹息。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幼儿教育存在明显的理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以往的幼儿教育方法已经无法满足现有的教育关系。生活环境在变,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也在改变,只有建立完善的幼儿风险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得到**。 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底,北京幼儿园又爆出幼师殴打学生的严重伤害事件。事件当事人席老师十分熟悉幼儿园的设备位置,在选择殴打学生时,能准确找到监控视频盲区。殴打结束后,还混淆视听告诉学生这是对他们好,如果他们告诉父母,就要受到更严厉的殴打。在幼儿较需要保护和正确指引的时候却迎来了这样的错误观念与对待,如果后期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在幼儿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 为了保护幼儿,每个幼儿园都进行了尽自己较大努力的保护。但是往往危险总是出其不意,如同上文提到的案例,即使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幼师如果真要对幼儿做出伤害动作,仍然是可以进行的,类似的还有以往的幼师虐童事件,大同小异。 笔者认为,保护幼儿安全不仅仅需要家长与幼儿教育工作者的重视,社会与舆论关注同样重要。但较应该马上着手的,是建立幼儿园风险管理制度,系统、科学、全面的管理,才能在各个教育灰色地带起到监督、约束的较用。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幼儿园采取的安全管理制度,是以传统经验为主要理论依据建立起来的,对于以往发生过的安全问题能做出详尽的解释与预防手段。而对于未知的安全风险,却无法提前做出预防,无法保护幼儿可能受到的伤害。